【本報訊】沙田河畔花園對開兩年前發生奪命車禍,一輛的士與小巴在十字路口相撞,小巴跟着從馬路翻落行人隧道,車上一名男乘客當場頭爆死亡。其遺孀日前入稟高院向的士和小巴司機,以及小巴公司索償。
原告劉彩凡(譯音)以死者李振龍(45歲)的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被告包括的士司機李俊賢、小巴司機陳嘉華(譯音)及袁祺明鴻基專線小巴有限公司。
案發於2010年5月17日清晨,的士與小巴在沙田大涌橋路和鄉事會路的十字路口相撞,的士失控撞向鐵欄停下,小巴則跌落六米深的行人隧道(圖),死者當場頭爆身亡,另一乘客阮華超(63歲)重傷留醫兩個月後,因肺炎死亡。的士司機翌年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但因證人證供混亂,控方又沒提供驗車報告證明他衝燈及超速,故判他無罪。法官當時指兩司機可能均有責任,但小巴司機一直拒落口供。
案件編號:HCPI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