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非禮男童前科的四眼肥哥哥,涉在巴士尋找男童作目標,借故撫摸他們的腳洩慾。他暫被控兩項非禮罪,昨提堂毋須答辯,等候認人手續。控方指被告被捕後自揭曾三度犯案,但目前僅其中兩男童報警,故警方急欲晤第三名受害人。
現年18歲被告蔡廷燿,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與父母居於紅磡,為家中獨子。控方透露,兩名案中受害男童均為12歲學生。去年11月30日,男童X放學後搭巴士到紅磡,被告跟隨他下車,並將他帶往大環道遊樂場,撫摸他的腿。
今年2月25日,被告與男童Y乘搭由將軍澳至尖沙嘴的796X線新巴,當巴士駛往民裕街途中,被告突拿起鄰座Y的腳,放在自己的膝上撫摸。控方又指,被告雖無案底,但三年前因非禮一名9歲男童而遭警司警誡。被告申請保釋,但遭裁判官拒絕,本月15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11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