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長實拆售旗下酒店房間,聽說有買家想反悔,確實顯示了提早出價單、設冷靜期的重要性。
觀乎這次賣酒店房的過程,下午出新聞,黃昏就賣,但人龍早早出現,這批如此「洞燭機先」的買家,應該不會是普通用家,相信是出動幾千個代理,找幾百個有投資意欲的熟客,由於氣氛即煲即熱,沽清無難度。
香港不流行酒店拆售,財團也沒必要玩這麼麻煩的投資方法,香港土地值錢,索性起樓賣樓還要簡單實際。
多年以前,筆者曾看中一個位於廣州的商務酒店投資項目,專程住了一晚,觀感還可以,但看其管理費,每呎超過1元(當時一般大型屋苑管理費每呎約3毫),我覺得不化算,最終作罷。
近日重臨舊地,大廈仍在,不過招牌換了,聽經紀說有二手放盤,價錢略高於當年推售,但同一時期的樓價升幅,都起碼一倍了!
酒店房值不值得投資,不好說,相信全球總會有一些成功例子。不過,香港投資環境自由,正是「大把嘢買」,買酒店房才幾厘回報(如有),易手又難,醒目的香港人怎會垂青?只能說發展商的推銷手法太強了。
讀者 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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