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是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基礎上通過的兩項公約之一,另一是《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因人權宣言包括公民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西方關注前者,共產國家強調後者,雙方難達共識,惟有分開兩立。中國全國人大已於2001年批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目前包括149個成員國。美於1992年有保留地批准了該《公約》。英國於1976年成為《公約》締約國,並在同年批准適用於時為殖民地的香港;條例在港雖無憲法地位,但享凌駕性。香港回歸中國後條約有效,但中方認為部份內容牴觸基本法,取消其法律凌駕地位,一度被批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