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出頭攞實戰經驗<br>港大法律生義助洗冤

無償出頭攞實戰經驗
港大法律生義助洗冤

【本報訊】「我唔知點樣多謝佢,無以為報。」商人陳樹雄2010年被控刑毀,審訊中途遭裁判官批評語無倫次,撤銷保釋,將他還柙等候索取精神報告,無辜坐監14日;他其後向香港大學法律系求助,由該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替他無償「出頭」,最終在高院上訴得直。張表示,該校臨床法律教育中心三年前開始為巿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遇上特殊情況會義務上庭,今年起人手增加,有望額外處理約30宗個案。

記者:張嘉雯

張達明憶述,接到陳的求助後,師生開始研究案情,認為陳無法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辯護,決定義助,「有啲人未必有錢請律師,成世冇案底,去申請法援覺得佢冇理據,有啲個案被法援拒絕,最後我哋做係成功咗。」

得到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左)的幫助,商人陳樹雄最終在高院上訴得直。

共處理240個案

他解釋,有關服務是港大法律學院臨床法律教育課程的一部份,為公眾提供免費法律諮詢,選讀該課程的法律系3至5年班學生以二人為一組,每個學期跟進四至六宗個案,從中吸取實戰經驗。中心由2010年推出服務至今,共處理240宗個案,範圍包括合約及商務法律糾紛、離婚及撫養權問題、僱傭及消費者法律權益、交通意外及工傷賠償、樓宇業權及遺產產權、誹謗、知識產權、刑事及司法覆核等。
中心接到巿民求助後,會在數天內安排巿民與學生作約半小時會面,由學生記錄個案背景、情節,以及索取有關文件,學生詳細研究案情後會撰寫報告。兩至三周後,具執業資格的律師會向當事人提供初步法律意見,「有學生嘅研究作為reference,畀出嚟嘅意見就會更有針對性同埋詳盡,保證個意見質素好。」中心會視乎資源及個案內容,為當事人安排法律代表。

培養學生公益心

張達明期望學生不單在個案中提升專業技巧,亦可培養服務社會的熱心,「希望佢哋第日出嚟執業,唔會顧住搵錢,可以有公益服務嘅心,真正服務巿民。」有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致電3917 432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