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財政預算案,基金界表面「得寵」,當中有七段跟資產管理行業有關,相比過往只談「一段起兩段止」,今年落墨甚多。不過講得多,未必「有料到」,有基金界人士指,上述措施已經「講咗好多年」,認為內容新意欠奉。消息稱政府欲跟新加坡爭做「基金註冊中心」,故財爺加碼談基金。
預算案建議,豁免私募基金繳付買賣於香港沒有物業或業務的海外非上市公司的利得稅、修例讓基金能以開放式投資公司形式成立、研究中港基金互認安排,以及盡快落實下一階段擴大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的安排。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回應指,互認安排有助吸引跨國基金公司來港註冊,令外資基金可接觸中國市場。她解釋,現時有渠道進軍內地,例如合資公司及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但受49%持股上限及QDII規模所限,雖然細節未定,但估計或會放行香港註冊基金可以打入國內市場,她又指,現時多數外資基金是海外成立再到香港發售,香港負責分銷角色,料措施令本港基金業的價值鏈更豐富。
豁免私募基金利得稅
政府消息人士指,豁免私募基金繳付利得稅的措施,可讓在港註冊的基金公司旗下的海外基金不用繳付利得稅,僅按基金公司整體盈利交稅,消息又指,目前大部份外資基金於新加坡註冊,希望預算案新措施可吸引外資基金在香港進行會計、行政工作及聘用。
據悉,歐洲大部份基金以開放式投資公司的形式設立,受制於目前公司條例,只能用信託形式設立,當中主要為RQFII基金,長遠目的是令本港成為「基金註冊中心」,吸引希望進軍內地的基金在香港註冊。根據政府數據,本港有1,800個基金,僅300個基金在香港註冊,香港僅為分銷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