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束的渣打馬拉松,有逾百名跑手在開跑四分鐘前才到達起跑區前檢查站,被禁止參賽,與大會人員理論;甚至有人要求大會退款或明年讓他們自動獲得參賽權。主辦單位澄清賽事規則已列明所有參賽者早上7時30分後不能前往起步區,今年已額外延遲逾20分鐘「截龍」,因每年也有此情況,今年特別在賽事規則中提醒參賽者。投訴者認為,大會在號碼布上列明此訊息才可避免再有此不公平情況。
我這個局外人都知參賽須知有寫明每個項目的規則,包括起步及集合地點時間,明明自己唔啱,大模廝樣遲到仲好意思咁大聲?還要投訴要求賠錢?話大會錯?的確係事實,錯在有規矩不依,執行不嚴,才造成這樣的「窘」局,抵鬧!既然寫明0730前集合,逾時理應不候,立即落閘才是。就是天真地以為體諒寬限的「緩衝」可以息事寧人,結果反因證據確鑿被遲來了的參賽者「挑機」,大大聲聲理直氣壯質問「點解0755你都仲放人,我哋差兩分鐘就唔入得?對我哋咁唔公平!」更精警的是,有遲到者大聲夾惡鬧:「你哋唔係第一年有咁嘅問題,年年都有咁嘅問題!」工作人員證實的確年年如是,總有一批參賽者為了同樣問題爭拗,出現混亂局面。即是有參賽者利用「漏洞」明知故犯,主辦單位闊佬懶理未有吸取教訓,作出相應措施堵塞改善,兩個都爭唔落,一樣攞嚟搞!
莫講參加公開考試,簡單如學生返學,打了校鐘才到就是遲到,要受罰要記手冊邊有情講?又或者搭飛機火車,講明幾點開前幾多分鐘前要到,遲到一切後果自負,逾時肯定不候,下回請早,講完!這些惡人,平日上班工作,究竟會是甚麼樣的人?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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