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同志稱父親反對其性傾向多番辱罵他,更將他逐出家門,他與男友同居後卻被拋棄,剩下自己獨力應付租金等開支。不堪經濟壓力下,他竟在水上活動中心偷電話,犯案後又感到驚慌而折返自首。裁判官昨判刑前勉勵他要「咬緊牙關過生活」,又希望其父會諒解他的不同性傾向。
記者:樊素心
被告王伯豪(27歲)過往無案底,報稱為程式設計師,早前承認盜竊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原與50多歲的父親及母親同住,另有一位妹妹,其父去年得悉他為同性戀者後趕他出家門。
勉勵咬緊牙關過生活
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問:「阿仔(指被告),你打算幾時返屋企?」被告透露,前幾天曾回家,但父母因本案發生爭執,更鬧離婚。吳官問:「兩年啦噃,阿爸仍然冇接受(其性傾向)?」被告解釋:「阿妹就冇反對,但老竇就每次我返屋企,都會用侮辱性嘅說話鬧我,所以阿媽都建議我搬走,等老竇冷靜吓。」
吳官不禁謂:「咁你條路都好欷歔,同好崎嶇喎!」她對被告稱,現時社會對性傾向逐漸接受,但其父屬「老一代」的人,或會因他屬不同性傾向而感到震驚。她贊同被告暫時搬離舊居,並謂:「避一避風頭都好,等你阿爸可以慢慢接受。」但她亦稱:「呢個世界所有嘢都要付出代價……你要咬緊牙關過生活。」
案發去年9月15日,被告於大埔大美督水上活動中心偷取一名市民放於儲物櫃的Samsung Galaxy S3手提電話,其後有中心職員目睹被告匆忙走到中心後門,攀越圍欄後逃去。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在中心大堂一個架起回失物及現金300元。被告稍後折返中心自首,聲稱偷去電話後感到害怕,遂將贓物和他的現金留在大堂,他隨即被捕。
案件編號:FLCC3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