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攬訴訟案】
【本報訊】大律師梅國強涉嫌包攬訴訟案昨天續審,法官裁定他五項控罪均表面證供成立,梅傳召兩名客人的家屬作辯方證人。其中一名工傷索償者的前妻作供時,遭法官質疑案發時依靠綜援維生,如何支付律師費,她竟踢爆梅曾表示「官司贏咗之後先至畀錢」,其後前夫告知她收費為賠償額25%。
控方指,52歲被告梅國強與其中一名客人的前妻陳郁芳過從甚密,梅被捕當天清晨更與對方共處一室。陳的兒子陳智祥(21歲)供稱,13、14歲時曾聽到父親在電話中稱「告差人單嘢已經搵唔到着數」,但有人教他「響律師度搵」。他認為父親卑鄙無恥,故對該番話有深刻印象。他承認與父生活不快樂,成年後改跟母親姓氏和生活,並害怕父親會騷擾他,但他否認受母親和梅指使出庭作假證供。
案件編號:DCCC8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