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涌警署軍裝巡邏小隊一名高級警員,昨午在警署內上膛及退膛區替左輪佩槍上彈後,報稱欲再檢查手槍,遂將手槍輪瓜的六發子彈退出,卻大懵留下一發子彈,疑試空槍時意外走火,幸子彈擊中水松牆身,無人受傷。警方懷疑有人沒有依指引行事,葵青警區重案組正深入調查。
記者:詹家志
走火高級警員40歲姓莫,當差22年,現駐守葵涌警署軍裝巡邏小隊,昨執行特別更。消息稱,事主昨中午12時半返抵葵涌警署槍房,領取一支史密斯威爾遜十型左輪長桿手槍、六發子彈、另六發子彈連快速上彈器、警棍等,稍後將前往新界南總部進行槍械訓練。
使用槍械有嚴格指引
消息稱,他在葵涌警署內的上膛及退膛區上彈,當時已完成動作,有人聲稱因上彈前忘記檢查手槍,遂將六發子彈退出再檢查手槍,卻留下一發而不自知。疑試空槍時即告走火,射出子彈,砰一聲近距離射往兩呎外的水松牆身,幸無人受傷。
警方經初步調查,懷疑有人沒有依足程序行事導致走火,正對事件深入調查,調查後將提交報告。警方發言人稱,警務人員使用槍械有嚴格指引,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必嚴肅跟進。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稱,警員在上膛和退膛時是有一套指引,包括由警長或以上級數人員從旁監察,警員退膛後,監察人員會檢查手槍輪瓜是否遺有子彈。有前線警務人員透露,無論上膛或退膛都在專用區域進行,如遵守指引可保基本安全,警員在上膛前,須先檢查手槍,若有警員無依從指引,上好子彈後再退出子彈重上,卻沒讓監察人員監察到,便隨時出事。
類似意外去年曾發生
警槍意外走火偶有發生,九龍城警署去年7月也發生類似意外,一名新紮師姐,在槍房取槍準備前往牛頭角警察射擊訓練中心練槍,當其左輪手槍上彈後,檢查期間意外射出一槍,幸無人受傷。2011年5月,另一名新紮師姐在深圳灣口岸警察基地當值,如廁途中經過梯間,腰帶連槍袋鬆脫墮地,手槍跌出槍袋外,她拾回裝備插手槍之際意外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