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否認出資為IPO回水

雷士否認出資為IPO回水

【本報訊】雷士照明(2222)首席執行官吳長江與董事局又現分歧。上月吳長江透露已向部份員工退回當年公司公開招股(IPO)時替員工代購股份的資金,屬於「公司安排」,但集團昨強調,用作向員工退回的資金不屬公司資金,有關「付款」亦無向董事會作過申報。
去年雷士曾披露吳長江於IPO時,曾協助一些員工及經銷商購買雷士股票,總值1億元。上月,新浪引述雷士內部人士透露,公司員工去年罷工真正原因是員工利益與吳長江直接綑綁,因有數百名員工曾通過吳長江賬戶購買雷士在香港IPO的股票,部份員工未能成功退股。

反駁吳長江說法

據了解,吳長江曾作出承諾,表示一定會給這些員工退還相關的款項。結果吳長江上月回歸,即有報道指吳長江已按每股3.93元(昨收報1.93元)退回上述員工股票認購款,但當時吳長江表示,退回員工股票認購款是公司安排,否認是其個人行為。
雷士昨澄清,據董事會了解,最近曾向某些員工支付款項,但強調公司員工參與此IPO認購及相關買賣純屬個人行為,並未涉及任何屬於公司的資金,而向員工作出該等付款時並未使用公司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