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為免生爭端,色男和豬朋煞有介事簽下合約,一式兩份,人手一份。合約規定,日後樓宇買賣由色男決定,賣樓所得亦歸色男所有。豬朋一次性賣出「買樓權」,獲報酬兩萬元人民幣。
最初的時候,一切都很順利,房產證雖寫上豬朋的名字,鎖匙卻在色男手中,色男和小三開開心心搬進去住了。幾個月後,房子升值十多萬,豬朋的心理漸漸失衡,覺得兩萬元賣「買樓權」是賤賣了,向色男苛索十萬……
事件發展下去,結果其實不難預料:豬朋殺了色男,想把房產證上寫着他名字的房子霸為己有。
前幾天我向朋友轉述這段新聞時是眉飛色舞的,視作天荒夜譚。荒誕的人在荒誕的社會發展出如此荒誕的思維才發生這樣的怪事。沒想到這樣荒誕的故事背景也有可能在香港成形。老人想用畢生積蓄買第二層物業收租養老,暫時讓子女借住,為節約成本,也許會讓子女做業主。若干年後,也有可能引發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間的爭產風波。這是人性。最初良好的願望到了後來往往敵不過人性的自私。蠢蠢欲動借親朋戚友小三二奶的名字來炒賣物業者,更有可能重演港版色男豬朋的故事。
網上流傳這句話:一切荒謬的事情發生,想想是在強國,也就合理了。我想加一句:一切荒謬的事情發生,想想是在被強國惡質化的香港,也就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