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鄉郊地帶非法傾倒棄置物料問題,環境局就目前《處置廢物條例》提出修訂,期望擴大執法權力,未經土地業權人同意而進行的傾倒,均可提出檢控;也建議,對有發展壓力及具保育價值的鄉郊土地作出非法傾倒管制,修例後在有關土地傾倒廢物,將同樣被檢控。
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昨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簡介修訂時指,現時在處理鄉郊地區非法傾倒投訴時,往往難以搜證。
玻璃回收範圍窄
由於新界土地可能有數個業權,非法傾倒人士得到其中一位業權擁有人同意,即進行傾倒廢物的情況經常存在。她指修例建議傾倒及擺放物料活動,必須得到全部業權人同意,否則亦屬違例,期望修訂有效減少鄉郊非法傾倒情況。
此外,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推行飲品玻璃容器生產者責任制,有議員認為政府不應只限回收飲品玻璃容器,以及未有詳細研究按樽制度。也有議員質疑計劃收到的款項,不符投放在回收業的專款專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