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大學自爆出校長遴選醜聞後,不少教職員質疑相關人士有利益輸送,會向廉政公署舉報。此外,城大正陷入前所未有的管治風暴,除校長郭位的正當性受質疑外,城大眾多職位,尤其郭位任內開設的多個高層職位,有可能全部不合法。而城大三年內兩遭法庭狠批,也反映管治出現問題。
記者:譚秀嫺
《蘋果》早前報道,城大2007年進行第二輪校長遴選時,城大三人在無獲遴選委員會授權下,前往海外會見候選人,最終三位候選人中有兩位退選,令郭位成為唯一候選人,順利當選。
相關人士擬廉署舉報
有關事件在城大教職員間掀起一場風暴。前往海外的三人,除了當時的校董會主席鍾瑞明外,其餘兩人:當時的署理校長何炘基、校董會秘書杜國維(John Dockerill),均被質疑有延後利益之嫌。城大幾位相關人士,將於短期內到廉署舉報,促請當局徹查。
郭位在2008年5月上任後,何炘基即擔任校長特別顧問,同年10月獲委任為學務副校長。至於杜國維,在2010年退休後,即獲委任為大學顧問,受薪兼享有辦公室。
郭位任內開設的新職位,透明度甚低,例如「顧問」的薪酬應屬哪一個級別,連校董也不知道。城大過去10年的行政職位大增,教學部門內的行政人員增加45%,行政部門人手增加17%;共多請了約200人。
高等法院上周就城大舍監案發出判詞,狠批城大校董會失職、無盡其法定責任,指舍監職位的設立一直是非法的,原因是在該案之前,校董會從無通過該職位的服務條件及細則,而這批核權是不得授予他人代行的。

據稱,郭位上任後進行的城大架構重組,新設職位,包括學務副校長、副校長(發展及對外關係)、秘書長、行政總監等等,均與舍監職位一樣,無獲校董會通過有關條款及細則,屬於非法開設。城大發言人昨日拒絕就此作回應。
城大被法院狠批已非首次。2010年3月區域法院就副教授黃麗嫣串謀詐騙案作裁決時,狠批城大財務處疏忽、無能,才會促致該案;城大作為國際學府,行為實屬羞恥。其後,當時的校董會主席梁振英宣佈成立三人委員會作調查,惟調查結果一直無公開,連當事人也不准查閱。
城大教職員協會主席謝永齡指出,城大兩遭法官嚴厲譴責,但管理層毫無悔意,無人須問責;城大出現嚴重管治問題,行政高層、校董會、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統統不理,教職員惟寄望於立法會、法庭和廉署。
梁振英被指責任最大
立法會公民黨議員陳家洛表示,大學管理出現「咁大偏差」,校董會成員有責任,校董會主席更應負上最大責任。梁振英正是2008至11年的校董會主席。陳指出,城大接受公帑資助,應用最嚴謹態度,全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