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八萬居陋室,誰之過? - 阿木

月入八萬居陋室,誰之過? - 阿木

一人住的公屋不大,最大三百呎,我外婆現在住的那種單位,七步之內,從門口走到房子盡頭,剛夠曹植成詩。數年前,看過新聞家訪長毛,議員的家只二百多呎,滿是雜物,佔最多空間的是書,還有塵。他邊說,室雅何需大,邊從床底抽屜抽出封塵的哲古華拉T恤,那張維修過的爛床,床身傾斜,可想到這位抗議常客,每夜也得側着睡。
長毛家無風筒,以「邊隻平咪買邊隻」為標準購買洗髮水,家中許多家具,也是人家丟棄他拾回家用。然而那些每夜笙歌,只顧與高官把酒言歡,夜夜高床軟枕的議員,伸着又肥又粗的手指,以粗言穢語怒罵長毛,指其雙重運用公共資源,還狠狠用爛透英語口音,先說自己愛國,愛澳洲,擁澳洲護照,再拋下一句"you are not even a fxxking Chinese!",其愛國之心,日月可昭。
當一個月入八萬的人要住公屋,第一時間要思考的,不是他有否濫用公共資源,而是為何他要住。有哪一個和諧社會,需要長毛這類人,每天參與示威,喊口號,抬棺材,卧馬路,連自己的前妻和母親也無暇兼顧,還經常出入警署法院交罰款。月捐四萬元助社會運動,每次立會會議做足準備,質問高官政策之弊,不像某些黨派議員,開會大玩「憤怒鳥」。
輪候公共房屋需時甚久,與其無理攻擊政敵,不如切實想想如何幫助輪候冊的十萬苦主,在如此高樓價,低收入的香港安居立業。擺一兩個無知小孩似的黨員在立會無的放矢,閒來花錢擺兩張街牌吹噓自己「成功爭取」綠燈延長兩秒,come on,成熟一點,成功爭取點實事吧。
一個議員,出身寒微,家母要寄人籬下,只得將兒子寄養到親戚處。從小愛讀書,接觸到馬克思、托洛斯基後,嚮往無階級的烏托邦,一生奮力爭取實現理想,做過清潔、裝修、侍應、酒保等散工,真正體會基層市民之苦,同時積極參與社運,只是因為兒時的單純夢想:「我希望世界有民主和公義。」
如果我們還需要長毛,在面對百警圍捕之際代我們發聲,這二百二十呎的空間,和每月八萬元,我相信一個將要興建上千億元機場跑道的七百萬人城市,絕對應付有餘,就當是行政長官多建一項僭建吧。

阿木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