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家人名義買樓避稅

用家人名義買樓避稅

【巧避新稅】
政府再推新招為樓市降溫,向已擁有住宅物業的買家徵收雙倍印花稅。不過,有買家透過用家人名義購買單位,「拆招」避過付新稅;亦有買家用公司股權轉讓方式購入單位,巧避新稅項。
鰂魚涌太古城明宮閣中層C室,建築及實用面積分別675及582方呎,日前買家於政府出招後,以776萬元承接,建築及實用呎價分別1.14萬及1.33萬元。據知,該買家未曾持有物業,所以不用付雙倍印花費。
不過,現時很多年輕人置業需由父母付首期,若父母已持有物業,並與子女聯名置業,便跌入新稅網。以上述單位計算,雙倍印花稅額達58.2萬元,較新招前的3.75%即29.1萬元高29.1萬元,不排除有家庭以首次置業的子女名義買樓。

近親轉讓免繳雙倍稅

上周五公佈的雙倍印花稅中,首次置業、半年內換樓客、近親之間買賣或轉讓、只在境外持有物業等九類條件獲豁免新稅項,大大增加了成功避稅的機會,但亦有透過買賣公司持有物業。
美聯助理區域經理趙嘉威表示,將軍澳新盤天晉2期向隅客,回流同區二手巿場。天晉1期7座高層E室,建築及實用面積分別697及539方呎,日前以公司轉讓形式易手,成交價635萬元,建築呎價9,110元。單位原業主2011年11月以463.3萬元買入,雖然持有單位不足2年,但由於透過公司股權轉讓,可避付SSD額外印花稅31.7萬元,未扣使費,是次轉售賺17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