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膽虹手記:<br>買家有責任 - 沙膽虹

沙膽虹手記:
買家有責任 - 沙膽虹

沙膽虹早就提醒投資者,李嘉誠拆售的酒店雍澄軒根本買唔過,雖然比毗鄰住宅便宜一成,但身為業主亦要鬼鬼祟祟扮租客入住,要簽租約付房租,之後才退;又不可以自行大裝修,換鎖都唔得;將來酒店要翻新,業主有排夾錢;再加上契約新穎兼複雜,六千元做份契,搵律師做都難,分分鐘上身,律師唔敢做,銀行一樣唔敢按。
但是,這樣的樓盤,竟然也被搶購一空,三百六十個單位亦售罄,沙膽虹心諗,香港真的有這麼多有錢水魚?腦都唔用一下就落叠買一個幾百萬的單位,遲早要去長江中心拉橫額。怎料今次咁快,在付大定前夕,前天傍晚就有兩名買家報警,擔心受騙。
沙膽虹絕對不是幫李嘉誠,但對於報警的買家話,諗住信李嘉誠,咁有錢唔會呃人,早知責任喺自己度,一定唔會買,亦覺得戇居兼白癡。一個成年人大拿拿幾百萬買一個物業,都會只信李嘉誠,自己冇責任?買家都明知物業是酒店分拆,非一般住宅,也不多考慮一下?何況長實樓盤問題多多,五樓原來是地下,房間張床有大半在窗台上等等,香港人又不是不知,憑甚麼信?
沙膽虹建議,相信李嘉誠而落叠的買家,不如找長實傾傾,取消交易,當甚麼事都沒發生過,取回二十萬細定。如果李嘉誠唔肯,就只有撻定,唔見二十萬當交學費信錯人。最怕是臨約也有必買必賣條款,撻二十萬都甩不了身,長實出了名追到天腳底都追!

沙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