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見】
雍澄軒買家日內不簽買賣合約,就會被沒收數十萬定金。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買家是有權「踢契」,不過必須要有足夠的理據,列出買入物業時的發展商給予的印象與事實的分別,指出銷售過程中有誤導、失實陳述,如聲稱不知道酒店房間不可用作自住等,就可委託律師「下戰書」,拒絕成交並取回定金及因交易招致的一切損失。
另外,長實建議給買家的律師,均要求業主簽署免責聲明。身兼律師的民主黨涂謹申指,若交易有不尋常條款,如「梁振英山頂大宅有僭建都一定要成交」,律師為了保障自己,或會要求買家簽免責聲明。
可嘗試賣回長實
他又說,相信有不少雍澄軒買家確是購入酒店房間作投資,認為不明白當中有限制的只屬少數,要「踢契」非易事,而且「踢契」成功,亦可能要付高昂律師費。
有律師認為,長實推雍澄軒旨在「試水溫」,一來收宣傳之效,二來政府越查得緊,長實就可以「執靚啲條款」,為日後推出其他酒店房間鋪路。他認為,長實為免事情鬧大,加上仍有買家接貨,雍澄軒買家可嘗試將單位原價賣回長實。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