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林建岳為旅遊發展局新主席,他上任首要面對的,或是找換店呃遊客問題。
香港作為國際知名的旅遊城市,找換店可謂他們對香港的第一印象。然而《爽報》獲悉,尖沙嘴一帶的找換店,多年來一直暗中出古惑,以超低㗝率吸客,然後擅自扣起部份金額博遊客不察覺。
記者在「黑店」外觀察良久,發現不少遊客被騙,有人懵然不知,以為扣起的是手續費,部份人則回頭跟找換店對質,取消交易。律師直指這些無良找換店,手法等同詐騙。 記者:劉歡 攝影:金文 童權
博遊客怕麻煩不追究
街頭找換店正常情況下會在店外標示㗝率,以便客人清楚看見,大家明買明賣。而根據香港法例,㗝率已經包括了找換店所收取的手續費,不能另外再加收。
但是《爽報》獲悉,尖沙嘴北京道一帶的找換店,在按牌價找換貨幣時,未經客人許可,私下再抽取約港幣35元,由於數目不多,客人一般都不留意;就算客人發現,也以為是收手續費不了了之。
影響旅客對港印象
採訪期間,一名韓國遊客甚為醒目,他本來打算以104美元兌換港幣,從單上可見㗝率為7.078,並列明可取回港幣736.1元,但最後卻只有港幣701元到手,明顯被人扣起約35元。他覺得不對勁後,即時回頭交涉,找換店無任何解釋,只同意取消交易並退款。「我仔細一看才知不對勁,我覺得這事影響我對香港的印象。」這名韓國遊客說。
其後,再有其他旅客發現上當,他們均異口同聲向記者表示,由於來港只得數天,怕麻煩不會進一步追究,但對香港整體印象已感到失望。
其後記者扮成遊客,到其中一店找換300元人民幣,按該店標價1.029計算,應得港幣308.7元。但男店員竟用計數機,向記者展示港幣金額為273.97元,中間相差近35元。當另一男店員發現記者拍攝後,即時提升金額為港幣308.5元,且無任何解釋,此找換店明顯是在呃客。
接着找換店內一名經理從房內出來擋駕,記者追問該名經理為何兌換金額與實際㗝率不同,是否濫收手續費時,他即不耐煩地說:「我哋冇手續費,邊位客人收少錢,叫佢哋同我講。你邊間電台㗎?」還高呼報警及用手機反拍攝,最終仍沒有就事件解釋。
律師梁永鏗指找換店濫收費用可能已涉及詐騙:「如果找換店收取顧客兌款以外的費用,而事前冇任何通知,亦冇張貼收費告示,即屬違法,一旦刑事詐騙罪成,最高可監禁四年。」
三部門鬥卸責 縱容黑店
本報致電金融管理局查詢,金管局表示只負責跟進銀行事務,找換店事務應屬海關或警察監管。但海關向記者解釋他們只負責發牌,如涉及行騙的案件應由警方負責。記者再聯絡警察公共關系科,得到的回覆竟又叫記者聯絡海關,部門之間互相「射波」,沒有部門出面處理,難怪不良找換店可如此猖獗。
旅遊發展局表示有接獲關於找換店的投訴,但數字不多。「個案多是金額與㗝率差距問題,客人好多時因趕時間,又冇睇清楚單據而簽名,當事過境遷便難以追討」。
籲資助受害人來港指證
由於一般旅客來港時間短,多怕麻煩不想再來港跟進投訴,故一直沒有找換店被檢控。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對此表示,最大問題是欠缺監管。「恐怕目前未有專業部門去監管呢類店舖操作,如果有詐騙成份,唯一方法係向警方求助,或者可向海關反映及控制發牌,消委會或旅發局等機構只能加強宣傳,並冇執法權力」。
謝建議政府資助旅客來港指證:「我認為政府可設一啲特快證件,又或者考慮遷就旅客,特快處理法庭檢控工作,亦可考慮資助旅費,畀受害旅客返香港做證人。雖然我哋唔希望公帑被浪費,但對有心犯案嘅黑店有所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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