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風險】
長實拆售酒店房間,小業主要自住限制極其繁複。有律師指即使買入後自住,都可能因租金「左手交右手」的安排而須向政府繳交個人入息稅;有會計師更指買家要申領商業登記和做賬冊報稅,法律責任不清,隨時得不償失。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酒店房間要以商業形式運作,購買酒店房間的小業主,只要以租客身份租住自己購買的房間,即可合法居住。不過他補充,業主除了受制於消防和內部設計等規限外,自簽租約居住的業主,由於賬面上獲利,故要以市價租金的收入,再計個人入息稅,「就算將租金訂到好低,政府都會估算番合理市價收稅。」
業主隨時要瞓街
會計師彭漢中更指,買酒店房會被視為「經營酒店業務」,認為買家要申領商業登記及做齊全套賬冊以便向政府報稅。他又相信政府有能力可為酒店房買賣,引入各項印花稅。
陸偉雄認為,最近政府態度強硬,似要打壓這類以分拆出售酒店為名、賣住宅單位為實的舉動。他指酒店一旦違例被釘牌,所有房間都要停用,自住的業主隨時要瞓街,他提醒業主弄清自己的法律責任,以免得不償失。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