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標準 摧毀法治 - 楊繼昌

雙重標準 摧毀法治 - 楊繼昌

電視媒體開始播出《沙士十年》的特輯,我想我應該不會去收看,並非因為我不想回憶,而是看預告片的調子,大有中共中宣部常於災難時指示媒體的味道,例如強調政府的救災力度,以及普通民眾表現出捨己為人的高尚品質,城市如何劫後重生等等。至於十年來本地醫療制度改革的停滯,內地疫症通報的透明度,以及董建華在天怒人怨屍骸滿地之中強推二十三條的狠勁,相信在現今香港的傳媒生態下,能出現這些回顧的機會幾近乎零。
幸好YouTube還可以找到《二○○三年香港大事回顧》,讓九十後重溫一下梁愛詩的傳媒頭上一把刀,葉劉叫學生「放長雙眼信我啦」等金句。只是回首前塵,十年前香港人以為擊退惡法,但今日香港的自由與人權,真的十年如一日沒有倒退嗎?只要想想近日的新聞,就知道即使二十三條未曾正式抑或分拆上市,一個向黨國效忠而不向市民負責的政府,只需一個方法,就可以不必立新法也足以製造白色恐怖兼摧殘法治。這一個方法,叫做雙重標準。
社民連「小辣椒」嚴敏華的「襲警」案,沒有人證見證她的「襲擊」過程,憑女警手臂上的一點紅印,判罪名成立,不得保釋上訴。長毛在前年在科學館替補機制諮詢會現場被維園阿伯叉頸,有圖有真相,不予起訴;還未計長毛及學聯成員等人只是在台上用大聲公而毫無傷人行徑,卻也被判入獄。比較少人提及的,是在嚴敏華案判案同日(一月二十九日),另一區域法院審訊去年一宗劫獄案,一名被還柙的少女寫信請男友劫獄,其男友竟糾集三名童黨,在少女應訊的屯門法院外試圖行動,最後事敗被捕。過程中負責看守少女的女警被他們所傷,但律政司只檢控他們拐帶少年罪,連法官也質問控方,為何襲警可以毋須負上刑責。
再看看長毛元旦遊行的一人「非法集結」,以及古思堯燒國旗判監九個月,香港一直引以自豪的法治,到哪裏去了?不必二十三條令香港的法院進入「中國模式」,現在也可以跟「新加坡模式」等量齊觀了。是故,抗拒大陸化之前,也請香港法律界的菁英率先抗拒梁振英將香港的法治「新加坡化」。
現在不站出來,明日站不出來,我難以想像將來律政司司長由民建聯澳洲籍大律師出任的境況。

楊繼昌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