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前,社運活躍分子嚴敏華被控襲警,先是被粗暴還柙三個星期,然後在控方證據薄弱和罪行輕微的情況下被判入更新中心的「無期徒刑」。足見這是不折不扣的冤獄。
而這個冤獄以及最近政府頻頻使用惡法打擊反對聲音,都足見習近平訪港所言的三權合作論已經有雛型,港人必須警醒。
這個三權合作的模式是,先靠一個殘廢並由建制派控制的議會強行通過不同程度、箝制民間聲音的惡法,例如公安惡法和版權條例,為打擊反對聲音留下法律依據。然後,政府就浪費納稅人的資源去扶植民間的盲目保皇力量和擴充警力,目的就是為了挑釁示威者的情緒引其犯錯,或者是吹毛求疵地尋找示威者的「罪證」,然後透過律政司對反政府的人民不停提出的政治檢控,務求讓反對者疲於奔命,放棄對抗。最後,對區域法院的裁判官施加壓力,要求他們重判社運人士,否則飯碗不保。
例如先前七一堵路案中,律政司就曾逼裁判官在沒有合理依據之下向長毛加刑,結果該裁判官加了長毛罰款。再加上一些親政府的法官,可見反對者面對的是一個三權合作的嚴苛制度。然而,親政府的暴民做了多少暴力行為也不犯法,就像國內為共產黨「徵地」的黑道般。
平日只着重搵錢的人好應該醒覺,更應該起來關心時事,甚至走出街頭。根據中共的歷史,它消滅了社運人士和泛民等次要敵人,就輪到對香港普通市民磨刀霍霍。一如內地,三權合作的模式為權貴服務,為了打破僵局,香港人要站出來!
胡啟敢
柏楊大學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