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校際音樂節即將開鑼,小悠、小芊本着湊熱鬧的精神,分別報名參加了聲樂二重唱和鋼琴比賽。雖說學習音樂只為興趣與及陶冶性情,比賽勝出固然是一種獎勵;輸了,也不失是一種學習過程,但總沒人希望臨場會甩嘴走音,惟有苦口婆心,力勸她們要着緊一點了。琴行的導師們似乎更為着急,不斷加堂又加堂,連我這個只負責接送的,也感到有點兒吃不消。
彈琴與唱歌都是我兒時夢寐以求的課外活動,do re mi fa sol的琴音,較諸其他所有樂器都要清亮,一首悅耳的樂章實在令人心曠神怡。但窮等人家,如何負擔得起買琴、學琴的使費?四百呎住了八個人的小房子,也不可能塞得下一座與單人床差不多大小的鋼琴。至於數百元一課的聲樂訓練,更加只是鏡花水月。唯一可以觸摸一下那座發聲樂器的地方就是教會,詩歌班也是卡啦OK未流行前,小孩子可以肆意放聲歌唱的地方。
我常常跟女兒們說,今天她們所擁有的,在同輩中或許不值一哂,但在媽媽年幼時,差不多是天方夜譚。有時她們練琴練歌表現得很懶散,我總想起自己小時候求之不得的境況,對於這一代面對隨手可得的學習機會卻從不珍惜,覺得份外肉赤。嚴肅地為自己的興趣努力學習,就是愉快學習的真諦,但愉快不等同輕鬆,艱苦的鍛煉還是必須的。
督促子女練琴,應該是這一代家長天天面對的困局,但到底要練到那個程度才足夠?網上流傳一篇名為《一萬個小時的秘密》的文章,引述心理學家K.Andres Ericsson的研究,說成功的關鍵是反覆練習,而非單靠天份;至於要成為一流的鋼琴家,二十歲前總計的反覆練琴時間已達一萬小時。這個一萬小時的理論其實沿自Malcolm Gladwell的暢銷書籍《Outliers: The Story of Success》,書中分析了成功人士如Bill Gates、Beatles的共通點,除了聰慧過人、家境雄厚等特殊因素外,最重要還是努力不懈。一萬小時未必是金科玉律,每天被迫對着鋼琴「hea」足二萬小時,也未必可彈奏出令人感動的樂章,但專心致志地持之以恒的練習,肯定就是成功的不二法門。
想起了年輕時的一則小故事。關於對鋼琴的熱情,在我踏入社會工作後仍念念不忘。曾經求教於規劃環境地政局前局長、現為青年訓練音樂基金主席的蕭炯柱,問他年近三十才開始學習鋼琴,要多久才能上手?他很認真地對我說,若夠勤力,每天練琴一小時,十年後應可彈奏出一首完整的樂曲,所謂完整樂章只不過是完成一曲,而非到達甚麼登峯造極的境地。就因為被這三千多小時的鍛煉「嚇窒」了,由中女而至港媽,我的音樂旅程始終裹足不前。時光荏苒,一萬小時於我而言恐怕已花不起了,惟望小悠和小芊可以趁年輕,手指關節還靈動時努力用功,以免像媽媽般老大徒傷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