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偷姊名錶囚四月

無業漢偷姊名錶囚四月

【本報訊】無業漢獲胞姊邀請到其家中晚膳,竟順手牽羊盜走三隻總值逾13萬元的勞力士名錶。他早前承認盜竊罪,法官鑑於事主已原諒被告,失錶亦已起回,事主無損失,輕判他入獄四個月。
38歲被告羅志明,原被控入屋爆竊,但獲控方接納改認刑責較輕的盜竊罪。法官判刑時亦指,若被告最初只被控盜竊,案件只需在裁判法院處理。
去年10月14日,被告到西營盤高街其胞姊(42歲)及姊夫(47歲)的寓所晚飯,飯後他趁胞姊看電視及姊夫洗澡時,趁機到睡房偷走一隻勞力士Oyster Perpetual腕錶,及一對勞力士Datejust男女裝手錶,總值13萬4千元。姊夫發現失竊後報警,警員翌日在被告家中起回失物,他承認一時貪心犯案。
案件編號:DCCC 11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