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節能回報 市民找數

中電節能回報 市民找數

【本報訊】為鼓勵節約能源,政府獎勵達成節能目標的電力公司在准許回報以外,賺取額外0.02%回報;但有環保團體發現,中電每節省一度電獲得的額外回報達1元6仙,比售出每度電的平均准許回報28仙高約三倍,質疑中電「搵市民笨」,賺盡節能所得,促政府改革節能獎勵制度,規定電力公司須與市民分享節能成果。
政府於08年與中電簽署《管制計劃協議》,訂明中電如達成每年協助客戶進行150次能源審計,及節省1,200萬度電的節能目標,即可於准許回報的9.99%以外,額外獲0.02%回報。

市民有份慳電無得益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楊凱珊指,中電於09年至11年均達標,平均每年節省1,600萬度電,因而獲得每年1,700萬元額外回報,即每節省一度電的額外回報達1元6仙,這筆款項由市民繳付的電費補貼。同時,中電每出售一度電的准許回報卻只有28仙,「我同意要畀動力電力公司節能,但係咪要畀咁多呢?」
楊認為電力公司理應回饋客戶,但《管制計劃協議》無此規定,變相容許電力公司賺到盡,有份省電的市民卻無得益,「明明慳咗1,600萬度電,但中電客戶仍然要為根本無發嘅電埋單,甚至畀多咗,簡直搵笨!」
中電指,售電所得回報金額與節能獎勵金額不能直接比較,因後者目的在於推動節能,而節省某度數的電量也不代表節省了相等度數的發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