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將酒店分拆的這等招數,除了李嘉誠,其他人亦沒有這「創意」。發展商奇招推售,把政府殺個措手不及,也刺激小市民的置業神經。在所謂廉價的招徠下,有買趁手,不容你細心思考,旋即搶購一空。當買家昨天還大嘆「好抵」之時,政府翌日卻說有權沒收,發展商又改口風說不容買家自用長住……不知買家當下的心情如何,但可以肯定出口大門已經關上。
作為全香港最擅於賺取最大利潤的發展商,我相信長實一定沒有犯法,而且即使將來遇到甚麼問題,它亦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手尾」──背後沒有基於甚麼考證,只是純粹靠李首富與小業主之間「有贏無輸」的往績。歷年買家對長實的投訴多如天上繁星,但絕大部份如泥牛入海,全被化解於無形,便知其厲害。這一趟發展商以化解「買家印花稅」和「額外印花稅」這兩項政府辣招為幌子,再以較同區樓價低的價錢出售,更重要是有意創造一種項目已成功從酒店「變種」,並獻計以「扮交租」來解決法律上的問題,以營造它已具有「實際住宅功能」的錯覺,從而引一些「恨買樓投資」到發慌的人入局……。
我奇怪香港為何仍有人以為,長實會推出筍盤讓小業主得益。它一次又一次的往績有:地下扮平台,面向行人路卻充有海景;興建窗台超大、實用面積卻超低的單位。當然,這一切,都真沒有犯法。
想到有人曾經在廣大市民面前,稱自己「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之有道」。作為一個小市民,不敢期望取之有道,只寄望能盜亦有道,於願足矣。
勇先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