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業大廈保安員於凌晨乘搭經常失靈的升降機巡樓時「困𨋢」,遂自行打開𨋢門逃生,不幸墮下10層樓深的𨋢槽。死因庭昨裁定保安員死於意外,建議勞工處及業界研究為保安員安排可佩戴的「平安鐘」,確保保安員若在工作時出意外,可按動平安鐘及時通知救援人員。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指,小型商廈普遍只得一名保安員當更,除困𨋢外,不幸遇劫或滑倒等意外時,將「叫天不應,叫地不聞」。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歡迎有關建議,指保安員報更等如報平安,若業界不嚴格執行報更制,等如沒保障。
事發於去年2月10日,死者顧錦海(61歲)被發現倒斃於上環三台商業大廈𨋢槽。死者弟弟顧錦富(圖)指,亡兄生前任職的置業國際集團,該公司主席蔡涯棉未有兌現賠償承諾,故他將入稟向該公司追討約31萬元死亡賠償。
案件編號:CCDI-1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