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鴨脷洲邨街市強姦案被告(圖),昨親撰求情信,發誓不知案中受害人是智障人士,更將強姦事故歸咎受毒品影響,遭法官揶揄他的求情信文筆是「見過最好的其中之一」,但同時斥其講法是「天方夜譚」,毫無悔意,行為可鄙,判他入獄八年。
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強姦罪成。法官指,雖然事件沒對事主X造成大陰影,但被告張少鴻(29歲)將智力有問題的女子當作獵物,深夜跟蹤侵犯,行為極可鄙;警員到場時他表現冷靜,叫人心寒。
被告聲稱由始至終不知X智力有問題,跟蹤只想結識她做朋友,後來突萌生侵犯念頭,才用手指插X下體非禮一番,更揚言下身前後「un」只為借力。法官批評,這些天方夜譚講法證明他毫無悔意,加上遭途人發現時仍笑着扮玩,可見態度輕狂放肆。
去年1月農曆年初三深夜,21歲但智商僅9歲的X獨自於旺角閒逛,遭被告盯上,他先尾隨X到麥當勞,然後跟蹤她搭巴士至鴨脷洲邨總站,當時已是凌晨3時。途經街市時,被告將X帶到一個檔外木枱上,上下其手,逼她口交,最後將她強姦。
案件編號:HCCC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