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作淫窟 輔警稱不知犯法

劏房作淫窟 輔警稱不知犯法

【本報訊】輔警出租劏房予賣淫集團經營淫窟案,輔警昨自稱只是一名投資者,名下擁有10個劏房、10多個工業大廈單位,雖然他同時是一名輔警,但並不知道租樓予一樓一屬違法,坦言「唔係每條法例都識晒」。

輔警被告林文焱(48歲)昨續出庭任「金手指」,接受辯方盤問時被問及以輔警身份,將單位出租予賣淫集團一事是否不可接受時,他指租樓事宜一向交由女友處理,但他認為「我錯咗,應該一開始就叫佢停」。
林表示,自己本是商人,只是同時也是輔警,「唔係每條法例都識晒」。辯方問他有否向上司查詢,林回應「投資係我自己嘅事,唔使同上司講」。辯方指他一早打算租給一樓一才買樓,他否認,聲稱買樓並非為了收租,指舊樓會被收購及有升值潛力,「反正物業擺喺度都會升值」。
案件編號:DCCC6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