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署以重整服務為由,堅持於3月底遣散非公務員合約社區幹事。他們大多於社署工作逾十年,一直未獲轉職為正式公務員,應徵其他政府部門公務員空缺時,也不會獲優先取錄。工會代表昨於立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怒轟社署「用完即棄」,另有議員質疑社署濫用臨時合約機制,「未見過有部門咁冷血」。
社署合約僱員關注組召集人梁俊培指,公務員事務局早於2006年建議政府部門安排服務超過5年的合約員工轉為長工,社署卻一拖再拖,「到𠵱家淨係叫我哋去做NGO(非牟利機構),但年資重新計過。(社署)浪費咗我哋幾多年年資,邊個賠畀我?」社署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工會召集人周捷興也批評社署冷血,「人生有幾個十年?最當打嘅時間畀晒社署,結果咁多年連人工都冇加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