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證實湯顯明外訪花78萬

廉署證實湯顯明外訪花78萬

【本報訊】剛晉身全國政協委員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圖),被市民投訴他2011年在任廉署期間為方便接觸內地高官,要求在上海召開與反貪有關的國際會議;又指他與前上司曾蔭權一樣,勞師動眾多次外訪浪費公帑。廉署回覆證實,湯顯明在2011年的三次外訪,總開支為78萬元。

均參與國際反貪會議

本報日前收到讀者報料,指去年卸任廉政專員的湯顯明,在2011年7月初為了攏絡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刻意安排到上海開會,令廉署總部只剩下防貪處處長獨撐大局。會議結束後,又沒有即時回港,批評他外訪豪花百萬元公帑。
廉署發言人回覆指,湯於11年7月3日在上海主持小組會議,出席者包括曹建明;翌日參加開幕禮,隨後與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及曹建明及反貪團體會面,傍晚返港。前副廉政專員李銘澤則應邀發言,外訪期間李職務由執行處處長兼任。湯實際只在一個工作天離港,其間與廉署總部保持緊密聯絡,並無署任安排。
發言人又表示,湯顯明在2011年有三次外訪記錄,分別到訪中東多哈、內地上海及非洲摩洛哥,均是參與國際反貪會議。5月出席多哈會議一行五人,花費12多萬元機票費用,酒店由大會支付。
上海會議代表團包括湯在內有八人,開支6萬3千多元,當中3萬7千多元為機票費用,酒店由大會提供。
同年10月到摩洛哥出席聯合國反貪會議,代表團有七人,總開支約59萬元,45萬元為機票及交通費用,8萬多元為酒店住宿,所有人均入住標準房間。她指依政府規例,專員外訪可坐商務客位,而陪同外訪的人員均各有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