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檔建築物料違規

報檔建築物料違規

【特稿】
隨着近年免費報紙湧現,加上便利店大搶生意,不少報檔東主慨嘆經營環境越見困難:「做呢行,收入少,又辛苦!」為了擴大報攤生存空間,食環署於2009年對報販放寬限制,包括讓報攤額外售賣物品增至12種,即除了原有的紙巾、香煙、打火機、糖果、香口膠、涼果、電池和原子筆外,再加樽裝蒸餾水、小飾物、利是封及流動電話儲值卡。

早前已發出警告信

此外,食環署又容許報攤用作售賣額外物品的空間限制,由不超過攤檔面積的四分一擴大至不超過二分一。不過,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今次事件的玻璃屋報檔面積超逾獲准尺寸,而且建築物料更違反安全規定,遂向該持牌人提出了一次檢控,並於早前發出過警告信,要求對方糾正。
發言人強調,攤檔的建築物料一定要以安全為原則,且攤檔和其他設備不會對交通或行人造成妨礙,不少報攤開檔後,範圍一般會伸延了不少,但如不太過份,署方也會酌情處理。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