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佔路均無不可 - 趙善軒

罷工佔路均無不可 - 趙善軒

開明的公民社會往往容許罷工行動,儘管它往往會為大眾帶來不便(尤以交通行業為甚),但民眾對於罷工者往往不會多加否定。易地而處,今日你反對別人的維權行動,有朝一日你的權益受損,行動也難獲他人理解,孤立無援,所謂「他朝君體也相同」。故從功利的角度,沒有理由不支持別人的罷工。
從良知的角度,「見義而不為,無勇也」。當他者的權益受剝削,即使不參與其中,也沒有諸多反對的理由。然而,我們既接受工業行動,何以當香港大學法律系的戴耀廷副教授提出「佔領中環行動」,有識之士望藉此成為與北京談判的籌碼,爭取名副其實的「港人治港」,卻有些人大聲疾呼,批評佔領行動會影響別人生計,又說「你有你反對,但不可阻住我搵食」云云。若按罷工的準則,反對的理由絕對不攻自破。罷工行動不過是為了個別群體的權益,而佔領行動卻是為了全港市民的福祉。好了,也許佔領者並不代表你,但在民主社會可以藉全民公投或代議政制博弈,奈何我們在目前的政治現實下,不能行使這天賦的權利,故佔領行動就是為此而努力,所以你大可不同意佔領者的政治立場,卻不可反對他們的行動,請記着「他朝君體也相同」的道理。

惟佔領行動並不合法,所以便不應支持?這方面,戴教授已提出「以法達義」的論述。法治可分為「形式義」與「精神義」兩種,前者是工具,而後者是目的,故精神比起形式重要得多。當形式不能確保其精神得以彰顯,則大可效法聖雄甘地、昂山素姬等人,以公民抗命爭取公義。另一方面,從傳統中國文化而言,「武」的定義是止戈為武,當溫和的手段久久也不能爭得合理權益,則無妨作範式轉移,「將欲止戈興仁,為百姓請命。」故佔領行動,乃一改二十年來港人被動式爭取民主的悶局,圖開一新局面,即使非參與者,又何妨不樂觀其成?

趙善軒
英國皇家歷史學會會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