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揭越多】
立法會功能界別旅遊界議員姚思榮也被指漏報辦公室租金及選舉代理人工資等開支,但姚辯稱助選人均是義工,至於漏報辦公室開支則要先問過律師才能回應。
《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訂明,每名功能界別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上限為168,000元,超出上限會被檢控,而漏報則無罰則。翻查旅遊界兩名參選人的開支申報,敗選的葉慶寧總開支為151,454元,姚思榮的總開支為119,667元。
選舉期間,姚思榮向外派發的選舉廣告小冊子中,其辦公室地址為干諾道中中旅集團大廈八樓;惟其開支申報表顯示,租金、辦公室開支及運輸的總項目開支是29,335元,當中辦公室開支一欄並無填報任何費用。
辯稱助選人皆為義工
此外,代理人及選舉助理之費用共花費7,200元,由旅遊業議會前主席何柏霆捐贈;不過,選舉期間不時幫姚打點一切的中旅社港澳營銷中心總經理吳熹安,以及有份幫姚助選的其他中旅社員工,有關人等的工資開支統統未見填報。
姚思榮回應稱,向選舉事務處申報開支的工作由同事義工負責,又稱吳熹安每次做選舉工作時都有向中旅社請假,「所有義工都一定係佢哋自己假,唔會用公司資源」。至於漏報辦公室開支,他則說︰「要問一問律師先。」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