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打茅波」,利用外傭居權案迫使終審法院考慮提請人大「澄清」1999年人大的「解釋」,同時處理雙非兒童問題。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認為律政司除了是政府的法律代表,亦是公義和公眾利益的守護者,應為備受判決影響的雙非兒童安排法律代表,保障他們的權益。案件將於本月26日開審,排期審理三天。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去年底表示,請求終院考慮依據《基本法》第158(3)條,尋求人大常委澄清1999年釋法的法律效力,希望有助解決不同類別人士,包括外傭及雙非嬰兒的居港權法律問題。雙非兒童並非外傭居權案的訴訟一方,但權益卻因案件受到深遠影響。
過往甚少「影響訴訟以外嘅人」
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的聲明指出,基於自然公義原則,法院應聽取代表他們權益的論據,沒有法律代表為他們在庭上陳詞,公會深感憂慮,要求司長為他們另外安排律師代表,公平地反映其權利和合理期望。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過往甚少出現「無端端有啲申請,會影響訴訟以外嘅人」,所以公會才用這方法來減低對有關人士的影響。事件亦帶出律政司的做法存在問題,案件明明不涉雙非童事宜,卻借用外傭案來處理。公會提出的是折衷做法,法庭亦可透過大律師公會建議的人選,安排「法庭之友」代表雙非兒童權益。
律政司昨發出聲明回應大律師公會表示,會根據既定法律原則處理上訴的法律問題。政府及律政司司長完全明白其責任,會維護法治及公眾利益。若終院有需要,律政司會就相關議題向法院提供協助。聆訊即將展開,現階段不宜作出任何詳細討論。
不過,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晚上隨即發聲明踢爆,指律政司根本無視雙非兒童的法律權益。他表示,今年1月曾去函袁國強,指出基於程序公義和公平審訊的原則,律政司須通知及協助雙非兒童參與外傭居港權案的聆訊;但袁國強2月初回信,表示無責任亦無意通知或協助雙非兒童作為受影響人士加入訴訟,郭表示失望,認為司長未克盡其捍衞法治和公義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