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叔為香港求得下簽」,這句說話很不順耳。第一,發叔幾時代表香港人?如果話特首的代表性係689,發叔是甚麼?他鄉議局主席的位置,我無份選,他立法會議員的身份,也是靠委任得到的區議員身份而參加功能組別出任,我又無份選,再直接一句,發叔最多就係新界王,最多係代表新界人求簽,為甚麼可以代表全港?
事出有因,03年身為基督徒的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為香港求得下簽,拒絕再玩,發叔便以鄉議局主席身份接手,其實當中無任何邏輯關係。充其量便是,求簽問卜是中國傳統,傳統事物,鄉下最正宗,這是直觀感覺,就像你總覺深山難行的寺廟會靈過大街大巷的廟宇,香港的鄉下即新界,新界代表便是發叔,如此這般,大家便接受新界王為全港求簽。
並非因為發叔手氣欠佳才嫌棄他,而是名不正言不順,以前民政局長求簽,好歹也是特區的官員,全港性,而且是問責官員,出咗事可以問佢責。今天發叔捱義氣,出咗事唔好意思怪佢。
又或者,響應政府下放權力予區議會號召,區區自求簽,區區的區議會主席做代表求簽,自己區求自己簽,好好醜醜不會累人,我求燒鵝燒得靚,你求女人街更多女人,河水不犯渠水。
問題是,區議會真能代表該區嗎?你問問隻無髻燒鵝能代表深井嗎?特首可以代香港求簽嗎?唔得喎,特首如此喜歡用「個人身份」,要是他屆時突然由特首扮回個人唔認數,咁點算?更重要的是,特首如果求得下簽,他會否以事態嚴重,抹黑香港,歪曲事實為由,出律師信俾解簽師傅,甚至俾埋車公?並要求解簽師傅不得再發出相同評論?如果特首求簽,我建議解簽師傅為,練乙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