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建議修改《進口規例》,限制奶粉出境數量。食物及衞生局昨晚突然就修例推出諮詢文件,建議16歲以上市民每24小時出境,只可攜帶最多兩罐共1.9千克奶粉,諮詢期至本月18日。立法會議員質疑,政府受奶粉商施壓才補鑊進行諮詢,擔心拖延落實新例。
食衞局昨晚表示,就修訂《進出口(一般)規例》(第60章,附屬法例A)諮詢公眾,建議除非獲當局發出許可證,否則禁止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或以下嬰幼兒食用奶粉。考慮到離境人士自用需要,建議每名16歲或以上人士,每24小時首次離境,可帶最多兩罐奶粉出境。違例者一經定罪,最多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當局強調計劃在2月內把修例建議提交行會考慮,獲得通過後會盡快實施。市民可於本月18日或之前表達意見,諮詢文件載於 http://www.fhb.gov.hk。局方沒說明會否舉行公開諮詢會。
恐走水貨空窗期延長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稱,政府上周五表示本月內將修例建議提交行政會議,當時已質疑政府拖延推行「辣招」,現時當局定於本月18日才完成諮詢,由於需時整理意見,能否趕及本月內交行會審議成疑;若有拖延,勢影響新例落實推行,令走水貨「空窗期」更長。范又指,本周一多個奶粉商在立法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向政府施壓,指政府修例前必須諮詢奶粉商,他相信政府受壓後屈服於奶粉商,匆匆推出諮詢文件補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