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生患上皮膚癌的青年因不滿的士司機濫收雙倍隧道費,與司機爭論,兩名警員接報到場,卻指他飲醉酒,他遂用粗言責罵警員。昂藏六呎的警員指稱被身材矮小他跳高,用胸口撞至跌倒。青年原被控一項襲警罪,昨獲撤銷控罪,改以自簽一千元,守行為12個月了事。裁判官特地要求涉案警員入法庭,叫青年當面向他道歉。
記者:戴國輝
被告陳偉霖(William Outcast Chan)臉上長滿黑色素瘤,容易疲倦,站立或步行片刻,便不斷輕輕拍打背部。他在去年30歲生日舉辦全港首個「生前葬禮」,出書兼撰寫專欄,參與藝術展,探討生存意義。
案件原定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鑑於被告背景特殊,准他簽保守行為。裁判官高偉雄詢問辯方被告有何特殊背景,辯方指被告天生患皮膚癌,原被指活不過成年。他不斷參與社會公益事務,與年輕人分享生活體驗,案件屬單一事件,被告重犯機會微。
被告與的士司機爭拗
裁判官最終准被告簽保守行為,他獲知遇襲警員在庭外等候,遂說:「叫個警員入嚟,被告應該同警員公開道歉。」被告待警員入庭後,低聲向他致歉。裁判官並警告被告,從事公益事務不能用以掩飾罪行,亦不是犯罪後的求情理由。
去年11月17日約凌晨4時,警員姚曉訊與同袍抵達尖沙嘴金巴利道,處理被告與一名的士司機的爭拗,事件獲得解決。警員指被告看似酒醉,被尾隨他倆,用粗言穢語喊叫,姚要求被告冷靜,但被告突然跳高,以胸口撞向他左肩,令姚跌向鐵閘,右肩受傷。
對於案件會否破壞良好形象,被告直言「唔擔心,自己無乜形象」,但承諾會繼續做他認為是對的事情。
案件編號:KCCC50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