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熊狼大戰似有沉靜下來之勢,梁振英又一石擊起千重浪,就《信報》刊登一篇練乙錚的文章向《信報》和練先生發律師信,要求《信報》和練收回言論。練先生的文章是就早前劉夢熊在《陽光時務週刊》訪問後的閱讀報告。
梁振英這個動作是令人奇怪的,因為只要細心閱讀練文,就知道它並沒有明確指劉的說法一定全對,只是指出如果劉的說法是對的話所能引起的後果。若果梁振英真的要發律師信,實在應該發給劉夢熊和《陽光時務週刊》,因為劉的訪問稿是實牙實齒對梁的指控,當中,包括向報館老闆的俯首稱臣,就自己居處僭建而謊稱有專業人士參與驗樓,和劉夢熊的選前協定等。而練文並沒有聲稱自己擁有其他消息,只從劉的訪問稿作出推敲,並多番聲明劉的說法未必正確,這樣的文章也能以誹謗入罪,那香港就真的完全回歸了。
對於劉的指控,梁振英以一貫方式應付,即是在「適當時候」回應。根據「梁氏語言偽術大詞典」上的解釋,「適當時候」其實並不存在於我們這個空間。梁選擇不向劉而向練發律師信,不能不令人懷疑劉的指控只怕和事實不遠,當然,這都是筆者的猜測,和練先生一樣,筆者其實都是來打醬油的。
都說梁振英愚蠢,你真的不能想像梁的這次行動能為梁振英帶來甚麼好處。梁不但治港無策,連一般常識都缺乏,令人驚訝。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