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槍癡提堂 官斥喪心病狂

天水圍槍癡提堂 官斥喪心病狂

【本報訊】無業青年涉嫌於天水圍寓所內用氣槍瞄準街上途人頭部,射傷兩名途人,昨被押上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指,控方指控被告瞄準途人前額射擊,幸目標有所偏差而未有打中事主頭部,形容他是「極度危險」和「喪心病狂」,候訊期間須將他還柙。

身形矮小的被告曾仲繁(26歲)被控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還柙至3月7日再訊。他涉於上月28及31日,意圖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9歲男童及19歲少女射擊。案發時男童身處天恒邨停車場平台,而少女則剛下車,行經天恒邨恒健樓外。兩名傷者已出院。

「極度危害公眾安全」

控方指被告在數天內兩度犯案,「行為極度危害公眾安全」,反對讓他保釋。警方需時檢驗在被告寓所搜出氣槍的火力,和檢驗事主身上取出的子彈與被告家中的子彈是否脗合。辯方透露被告2002年曾因普通襲擊罪被判感化,又稱其氣槍未經改裝。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斥被告不顧別人生命和人身安全,是「喪心病狂」。事件中男童遭子彈擦傷頭皮,少女則遭射中膊頭。據悉警方從被告寓所搜出兩支長氣槍、兩支自動氣手槍、500多發鉛彈等。
案件編號:TMCC4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