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管局公佈監管香港銀行同業拆息(Hibor)定價機制,除了全面採納去年底財資市場公會(TMA)檢討Hibor所提出的優化建議外,更罕有地引用《銀行業條例》賦予的法定權力,監督業界履行操守。此乃該局首次將業界操守建議納入以法定指引形式推出。
記者:劉美儀 董曉沂
多間全球性銀行捲入操控倫敦美元同業拆息(Libor),國際形勢驅使要加強監管,加上金管局調查瑞銀懷疑操控Hibor事件被指「慢半拍」,金管局於是出重手,首次將業界以指引形式推行的Hibor檢討建議,以法定權力施行;備用措施包括如有需要,會強行要求銀行報價。財資界指做法符合國際大勢,但一些不活躍的外資行不排除會退出報價行列。
銀行須訂明監督經理
金管局主要參照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旗下金融操守委員會做法,以及國際證監會組織諮詢文件,訂立強制報價的「備用」尚方寶劍。若加強監管引致報價行不願參與報價而退出,「未必有足夠數量(報價行)參與」,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說,在有需要時將按《銀行業條例》權力,強制要求銀行報價,但他強調,現階段仍鼓勵銀行自願報價,「目前亦無聽聞銀行話唔想做」。
該局助理總裁劉應彬補充,Hibor是便利銀行業務運作的參考息率指標,有信心業界會繼續參與報價。
該局亦按法定權力,要求銀行訂明負責Hibor監督責任的委任經理,不合規格者當局會提出質疑,若涉刑事成份則交執法機關處理。銀行須於未來六個月內實施上述優化建議,包括檢討報價行名單次數,由每兩年改為一年一次,定價期由15個期限縮減至7個。
恒生銀行(011)執行董事馮孝忠認為,Libor事件後,加強報價機制監管已成大勢所趨,今次金管局引用法定權力監督業界操守,只是與國際水平看齊,他不覺得做法有偏離自由市場之嫌。至於報價行數目,他相信可大致維持,惟外資行因對港元市場政策調整,出現更替變化並不為奇。
不活躍銀行或退出報價
財資界人士陳鳳翔亦相信,活躍於港元市場的銀行會承擔報價責任,在新建議定價程序下,報價準則反而更清晰及客觀,相信金管局的強制報價權力實際行使機會不大。
一大行財資部主管說,監管從嚴,銀行營運成本自然上升,因報價過程涉及更多審批、文件及人力資源投放,加上日後因操守問題或隨時被罰,在港元市場交投量較低的銀行,不排除為避風險會撤出報價行列,此舉對部份銀行參與即將出台的離岸人民幣拆息定價(CNH fixing)意欲亦可能略有影響。
Libor被操控 引發港檢討
【話你知】
本港銀行同業拆息(Hibor)定價機制沿用多年,之所以觸發需要檢討,源於去年中多間大行如巴克萊、瑞銀及蘇格蘭皇家銀行(RBS)被指操控倫敦美元同業拆息(Libor)。其後金管局指出,鑑於海外巿場相關事件,銀行公會決定主動對Hibor機制進行檢討。
去年底銀公發表檢討報告,指未發現於Hibor報價上存在違規,但提出五項優化措施。及後金管局遭美國監管機構「提醒」,指有份操控Libor的瑞銀,在Hibor報價上亦涉及不當行為,目前金管局仍在調查。
現時Hibor定價是由20家銀行提供的報價定出,參加銀行於每日上午11時報價,系統剔除最高三個及最低三個報價後,以其餘14家銀行報價的平均數計算出當日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