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經紀吞24萬退稅 未能申領行車證<br>新車Aston Martin捲官司 明德豐有得睇冇得揸

遭經紀吞24萬退稅 未能申領行車證
新車Aston Martin捲官司 明德豐有得睇冇得揸

【本報訊】已故億萬馬主明嘉福的孻子明德豐,前年託汽車經紀於英國訂購市值逾145萬港元的豪華跑車Aston Martin,經紀之後竟將24萬退稅中飽私囊,事件最終鬧上法庭。愛車一年前已到手,但因是案而未能申領行車證,原本想「早買早享受」的明德豐只好慨嘆︰「咁耐都未揸過架車!」
記者:鍾焯如

對於愛車,明德豐強調想低調一點,堅拒透露涉案車款,「費事家姐知啦……總之㗎車同占士邦嗰架好似啦!」他指,因跑車涉及本案,愛車現未「落地」,現時只可停泊於家中車房,至今仍未享受過駕駛該車的樂趣。

價值145萬港幣的Aston Martin為英國豪華跑車品牌,明德豐的座駕與圖中款式相近。 資料圖片

汽車經紀陳競威昨承認盜竊罪。 鍾焯如攝

明德豐拒透露該豪華跑車型號。 陸羽平攝

「同占士邦嗰架好似」

明原本擔任案件的控方證人,惟因被告突然認罪,故他不用出庭作供。閒時不時於電視劇集客串的他打趣說︰「之前拍『真相』都做過法官,又做過陪審員,朋友仲笑我有法庭經驗!」他指曾給數次機會予被告,但對方沒珍惜,故最終他惟有報警處理。
2011年11月,明德豐委託34歲被告陳競威,訂購價值12萬鎊(約145萬港元)的英國跑車Aston Martin。兩人達成口頭協議,被告如成功訂購該車,將獲得八千港元報酬,而該跑車的2萬鎊(約24萬港元)的稅項,將會歸還明。2012年1月,明德豐成功收到跑車,惟及至2月仍未收到退稅,遂致電英國汽車公司查詢,詎料對方指已將款項於汽車扺港時,一併滙入被告的滙豐戶口。
明獲悉後,即質問被告,被告直認已收到退稅,跟着簽發5張合共24萬港元的支票予明,惟支票最終未能兌現。至同年5月,被告被警方拘捕。
擁大學學歷的被告昨承認盜竊罪,指他於2012年1月6日,偷取屬於明德豐合共約24萬港元的加值稅退稅。裁判官下令被告先歸還35,000元予事主,並表明不接納被告以生意失敗為求情理由,加上被告違反事主對他的信任,涉案金額亦頗大,故很大機會判監,着被告先安頓父母。案件於本月20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38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