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落實取消區議會所有委任議席,港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201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以便由2016年、即下屆區議會開始,取消現時所有68個委任議席。
民主派議員認為這政策只屬「遲到好過冇到」,又認為政府要一併取消由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的當然區議員議席。
當然區議員仍存在
港府今屆區議會中,已取消34個區議會議席,今次修例將會取消現有所有委任議席,現時法例中委任區議員議席的地位、特首的委任權,以及法例列明的委任議席數目,將全數刪除。
當局預計刪去委任議席後,每年將節省委任區議員人工和其他開支總共3,700萬至4,300萬元,以及約1,100萬元的任滿酬金。
雖然港府這次聲稱將一次過取消所有餘下的委任議席,不過,27個由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的當然區議會議席,港府卻未有處理。
民主黨黃碧雲稱,梁振英政府取消所有區會委任議席,只是落實上屆政府未履行的承諾,已經較原定時間為遲,而且當然區議員仍然存在,當局應一併處理掉這些非經由直選產生的議席,又或最少列明當然區議員只能列席區議會,不能享有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