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肆意興訟礙監察

公職人員肆意興訟礙監察

【身份特殊】
《陽光時務週刊》訪問前政協委員劉夢熊,大爆梁振英上位過程中如何爭取傳媒老闆支持、如何以官位攏絡支持者。《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基於上述報道,寫了一篇有關梁振英取得政權,有一半是靠黑道的文章。特首梁振英即以個人名義向《信報》及練乙錚發律師信。

英案例:政黨不可告人誹謗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練乙錚以評論員身份批評作為政客的梁振英,如果只屬評論性而沒有惡意中傷的意圖,未必可構成誹謗。湯家驊說,英國有一個案例,指政黨不可以控告批評她的人誹謗,因為民主選舉的原則下,從政人士理應接受公眾批評、監察,這是民主社會重要的基石。他續說,梁振英作為特首,身為公職人員受到批評、評論是常有的事,即使他以個人名義發律師信,但有關他的評論都不可與其公職身份割裂,認為梁不應因此小題大做,隨便興訟。
有熟悉傳播法的學者則指,在英國,曾有案例政府不可控告誹謗,但個別官員則不受限制。練乙錚的文章當中,標題和文章提及「梁氏涉黑可雙規」等字眼較「危險」,因被共產黨雙規的官員,通常都涉貪污、犯罪,若文章指人犯罪,但又沒有證據,會被法庭判定為誹謗。
梁振英是回歸以來首個向傳媒發律師信的特首。不過前特首曾蔭權時任政務司司長時,亦曾以個人身份向《東周刊》發律師信,指周刊訪問其前家廚于燕平的報道涉及私德,有誹謗成份,《東周刊》最終刊登全版道歉啟事,並賠償12萬元律師費。
《蘋果》記者

齊心一意,打救行騙長官梁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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