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聆訊】
【本報訊】10.1海難聆訊昨傳召海泰號所屬港九小輪董事總經理伍兆緣作供,該公司屬下17艘渡輪在過去5年,最少發生兩宗海上意外,但他強調,已經常提醒船長「有慢冇爛」小心避免意外。惟調查委員會直斥該公司船員的工作指引過於空泛,內容「講完等於冇講」,質疑對船隻安全不夠緊張。
重訂長數十頁新指引
港九小輪屬下有13艘船,涉事的海泰號與另外三艘船則屬其子公司離島小輪擁有。伍兆緣透露,過去5年兩公司17艘船最少發生兩宗海上意外,海泰號在海難前,則無意外紀錄。調查委員會律師石永泰引述海泰號乘客證供,指撞船後曾有船員說「又係港燈」,要求伍兆緣交代過去有否發生險撞事故。伍強調,未曾接獲相關報告,但承認可能只是船員沒有通報。
聆訊又披露意外發生前的港九小輪船員的工作指引文件。伍兆緣說,船員入職時會獲發工作守則,訂明不同崗位職責。惟委員會直斥指引內容簡單,船長工作僅14項,航行安全一段僅以「遵守海事法例」簡單交代,批評「講完等於冇講」,質疑港九小輪不夠重視航行安全。伍承認指引內容空泛,意外後已重新制訂長數十頁的工作指引。
伍兆緣又指,合資格船長應無時無刻留意海面情況,故意外當日,維港雖有煙花滙演,但未有向船長發出特別安全指示。伍今天會繼續作供,委員會稍後也會傳召海泰號船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