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奧運會後最具商業價值的明星」,孫楊被批商業活動太多,但實際上並非他個人決定。上月媒體披露,倫奧以來近半年,孫只接過一個個人代言,其餘多是倫奧前就簽下的集體合作項目,即使也是他個人出鏡,分到的酬勞卻只是三分之一甚至更少。舉國體育體制下奇特現象引起網民批評:「國家出錢培養,如果看重成績,人家已做到,如果成績和商業價值都要,就真是賣身契了。」
奪金才獲發餘額
「一般來說是中心分三分之一,參加廣告和活動的運動員分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作為大賽運動員獎勵。」國家體育總局游泳管理中心副主任尚修堂倫奧前曾解釋集體代言:「比如贊助商給350萬元(人民幣.下同),中心分200萬,150萬給運動員。合同規定先給你50萬,奪金再給100萬。」
孫楊去年正式廣告代言有九個,除了昌盛電池和北京現代汽車,其餘都是「集體代言」。伊利、361度以及可口可樂等在奧運前用便宜的價格簽下孫作代言,「投注」中了。奧運後,孫更紅,數百家產品商想找他,但當局不贊成,體育總局副局長段世傑曾說:「孫楊現在是一座富礦,要開發好,還要保護好」。
孫楊前年世錦賽上奪兩金後已引起品牌商注意,身價翻倍。
前年8月他曾發微博埋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代言」,出席了游泳隊與某茶飲料的簽約儀式;當時官方回應:「孫楊作為國家隊的一員,有義務參加代言活動的。」
浙江《今日早報》/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