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申請手令 揭工廈違規劏房

屋署申請手令 揭工廈違規劏房

【本報訊】為了打擊樓宇僭建而修訂《建築物條例》去年7月生效至今,屋宇署先後三次成功根據條例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懷疑違規單位視察,當中一個案是工廈違規改建成劏房作居住用途,屋宇署下令取締,另外兩個個案則未發現違規。
證實違規個案位於土瓜灣一幢工廈,屋宇署人員去年5至8月期間曾到場巡視,懷疑某單位改建成劏房作居住用途,但多次敲門都無人應門。該署遂向業主發出「擬申請進入處所的手令通知書」,促請業主聯絡該署,以便進入單位視察,但一直未獲回覆。

出法庭命令要求清拆

屋宇署9月正式向法院申請手令,並再向業主發出「擬執行手令通知書」,終獲業主主動聯絡及安排進入單位視察。該署人員證實單位改建成五間劏房,違反《建築物條例》,其後向業主發出法庭命令,要求清拆僭建物及中止繼續作居住用途。
另外兩個個案分別是葵涌青山公路一幢商住大廈及觀塘偉業街一幢工廈,懷疑有分間房的排水管欠妥、衞生欠佳及違規改建成劏房作居住用途,屋宇署分別向法庭申請手令,成功進入單位視察後,證實沒有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