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懶理南丫四號無小童救生衣 <br> 海事處照發驗船證書

港燈懶理南丫四號無小童救生衣 
海事處照發驗船證書

【海難聆訊】
【本報訊】十.一海難聆訊揭發海事處船隻年檢有法不依,船隻違法也照樣過關。港燈昨承認,多年來未有依法配備兒童救生衣,驗船沒有弄虛作假,但仍順利通過年檢。調查委員會更踢爆,海事處過去最少六年,明知南丫四號沒有小童救生衣,卻「隻眼開、隻眼閉」簽發驗船證書,涉嚴重誠信問題,將傳召涉事驗船人員調查。
記者:鄭啟源

聆訊昨進入第30天。港燈海事組海事經理鄧雲安承認,過去一直忽略法例對載客渡輪兒童救生衣的要求,未有在南丫四號配備兒童救生衣,但過去海事處年檢,驗船官都有檢查救生衣等設備卻未有反映,「我係忽略咗,如果之前注意到,我哋買兒童救生衣絕對唔會吝嗇」。

「我哋係冇就係冇」

按《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規例》,載客渡輪必須配備相等於最高載客量5%的兒童救生衣,違者可處第三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南丫四號載客量為232人,除要配備232件成人救生衣,另需設12件兒童救生衣。
律政司代表莫樹聯盤問時,引述海事處一名驗船人員供詞,指2011年的年檢中,曾有人向驗船官出示船上的兒童救生衣。鄧雲安即反駁,南丫四號從未配備兒童救生衣,對莫的言論感驚訝,否認港燈為滿足發牌要求而說謊,「我哋大公司唔會弄虛作假去拎牌,我哋係冇(兒童救生衣)就係冇。」
調查委員會隨即披露07至12年間,多份由海事處驗船官簽發的驗船證明書,均顯示南丫四號沒有兒童救生衣。委員會律師石永泰將矛頭指向海事處,認為問題不單涉誠信問題,驗船人員有法不依,明知船上欠缺兒童救生衣屬違法,卻隻眼開、隻眼閉簽發驗船證明書,整個部門工作文化受質疑。委員會主席倫明高認為問題嚴重,會傳召驗船人員調查。
港燈在海難中涉違反海事處多項安全指引,鄧雲安昨反擊,指煙花團舉行多年,從未遇過當局登船抽查,認為指引未嚴格執行,若強制要求小童全程穿救生衣,也容易令家長與船員發生爭拗。他又說,當年代表港燈驗收南丫四號時,已發現尾艙未裝「水密門」,但因信任造船的財利船廠及海事處驗船結果,為免引起爭拗,未有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