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次有懷疑水貨客涉嫌於港鐵上水站,因襲擊港鐵職員惹上官非。面對日益增加的個案,裁判官昨日坦言情況越來越猖獗,不禁慨嘆:「點解每日都收到毆打港鐵職員嘅案?」裁判官決定向涉案被告新增一項特別保釋條件,禁止被告在案件審結前進出涉案港鐵站,以免節外生枝。裁判官又警告,襲擊港鐵職員者一旦罪成,不論認罪與否,必遭收監作懲。
案件排期至4月再審
遭水貨客「攻陷」的港鐵上水站若發生刑事案件,按慣例交由粉嶺裁判法院處理。該庭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近日不止一次表示,涉及襲擊港鐵職員的個案有所上升。
吳蕙芳補充,襲擊港鐵職員的案件曾於兩年前肆虐,但隨着法庭對被告判處即時監禁作打擊後,案件一度絕迹,想不到現在再次死灰復燃。
昨日令吳官決定新增保釋條件的個案,涉及無業被告歐陽師穎(43歲),他被控去年12月1日於港鐵上水站C出口,襲擊一名李姓港鐵男職員。歐陽師穎否認普通襲擊罪後,續准保釋,案件排期至4月17日開審。保釋條件包括他在審訊完結前,不得進出港鐵上水站,不過若所乘列車駛經上水站,則不受此限。
雙程證婦走水貨判囚
此外,一名內地女水貨客因來港購買30包紙尿片,打算走水貨回內地轉售圖利,賺取200元幫補家計,昨被判監兩個月。署任總裁判官馬漢璋勸她不要再犯,明言下次不會輕判。
案發今年1月11日早上,有警員巡經元朗壽富街,發現有10個紙箱擺放在路邊,內有30包紙尿片。稍後,42歲被告何秀娟現身,向警員自稱物主,並出示藥房單據,又謂貨品打算運返內地轉售圖利,每3包可賺20元。
調查揭發被告當日持雙程證來港,以旅客身份從事走水貨業務,違反逗留條件。
沒有案底的被告昨認罪,求情指丈夫在內地當散工,收入低微,遂犯案幫補家計。裁判官向被告謂:「一次好喇,下次再做就算認罪都唔會輕判。」並下令將涉案貨物充公。
案件編號:FLCC343/13;STCC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