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洋酒貿易公司女董事透過偽造近400張供應商發票,誇大公司六個課稅年度的購貨額,從而逃避繳交利得稅逾96萬元。女董事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六項逃稅罪名,昨天被判監9個月和罰款90萬元。
51歲的被告潘麗冰,是天明(國際)洋酒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稅局經調查發現,被告先後偽造四間供應商共397張發票,誇大公司在02/03至07/08課稅年度的購貨額,從而少報577萬元利潤,逃避繳付稅款達965,276元。
稅務局發言人指,逃稅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及罰款5萬元,另加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3倍的罰款。
案件編號:DCCC1205/12